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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了銀行卡 為何還要推廣個人支票http://www.sina.com.cn 2007年07月12日 11:21 南方周末
南方周末特約撰稿 于珊 答案是省錢——使用銀行卡,銀行會收取跨行取款手續(xù)費、透支利息等。而支票沒有消磁和ATM機故障的顧慮。 -民生常識 2007年6月25日,中國支票影像交換系統(tǒng)上線——這意味著個人支票已在全國通行。此消息被形象地描繪為:“帶本支票走遍全國——吃完飯瀟灑地遞過一張支票;異地發(fā)貨簽張支票就能代替麻煩的轉賬。” 個人支票,是指在銀行開設活期賬戶的公民用其信譽作保證,以支票為支付憑證的一種付錢方式。首次申請個人支票開戶的市民,須滿足的條件包括:有固定收入,申請人無債務糾紛,征信系統(tǒng)無不良記錄,最好提供兩名以上擔保人、本市戶口等。 所以,個人支票非人人可用。5萬-10萬元不等的“賬戶余額”要求,個人信用體系不完善,資金到賬后才能提貨等,都制約著它的普及。中央財經大學教授韓復齡對于個人支票的定位為:有資產基礎和信用基礎,用于個人大額資金流通和周轉。比如個人買車、房等。 從各地報道表現出的情況看:目前,大中城市個人支票業(yè)務的開戶數、成交額幾乎為零,全國流通一時還做不到。而在銀行卡普及的今天,推廣個人支票的意義是什么? 答案是省錢——使用銀行卡,銀行會收取跨行取款手續(xù)費、透支利息等。而支票沒有消磁和ATM機故障的顧慮。申請個人支票時需要支付開戶費150元左右,購買現金支票20元/本,轉賬支票30元/本,使用時有的銀行不再收費,有的銀行每筆收取1元。 因此,有專家指出:商業(yè)銀行對于個人支票的推廣熱情不會像銀行卡那么高。早在1986年,廣州、上海、深圳等7個城市針對個體工商戶試點推出個人支票,無疾而終。 個人支票可能造成的不便是,對接受支票的一方,需要辨別真?zhèn)巍4送猓娨曋小皩懴陆痤~,簽上大名,支票就此生效”的瀟灑鏡頭也屬誤導。工行推出的個人支票業(yè)務,使用支付密碼和個人印章雙重保障,在POS機驗證并扣款。 央行的時間表是,在6月底前實現個人支票的全國通用。但韓復齡認為:肯定需要一個磨合過程,從大中城市的高收入群體向中小城市延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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